決議:本案通過,增收管理費300元,自115年開始實施。
決議:經現場說明後,暫緩施作5弄巷道之防水重舖。
註記:115年度申請全社區銑舖柏油案。
決議:經現場說明後,無異議同意。
註記:114年全年度實際調撥$1,000,000元至行政(清潔管理費)帳戶。
決議:採B案,減免1個月管理費(不含安全基金及清潔費),並隨管理費調整而變動 (舉例:115年每戶收取管理費$300/月,則減免$300,若未來管理費調整為$700,則減免$700,以此類推)。
註記:增修辦法,凡親自出席或授權同住戶簽到者得減免一個月的管理費。委託出席之委託人本人得減免100元的管理費。
說明:
[車輛管理辦法擬修正]
12. 自114 年9 月1 日使用車牌辨識之日起,採行登記制,已無發證停車。更換新車住戶,需繳交新車籍資料,重新辦理登記,車輛停放,應停在格內中央,避免影響鄰車進出。
17. 對同時於本社區內購有多戶之所有住戶,如其個人僅住用其中一戶, 而將其他租給他人使用者,或僅有一戶租給他人使用者,租用人如非為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將不具車位(地面或地下)登記使用權。
20. 使用平面固定車位者,如車位下方有公共消防管路,該使用者必須留下備用鑰匙於管理中心,如不配合,社區管委會有權取消其車位之使用權。(無開放外車入社區臨停且為配合消防安全法規。)
[車輛管理辦法暨施行細則]
肆、車輛登記、使用及管理廢除社區停車證等規定。
柒、刪除(停車證更換規定)
決議:本案通過修改項次12與17,自115年開始實施。項次20尚需與住戶協商後續作業。
註記:為維持社區一戶多車與一位多車問題,恢復車證111年度之相關規定,並可由車證查核正確之停車位置。另,針對有關車輛補助之事宜應不符現狀而刪除,例如管理辦法之第11條及實施細則第六條第四及第五項皆刪除。
決議:移交下屆管委會討論決議後再提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決議後施行。
註記:增訂機車及腳踏車管理辦法。
說明:建議於柵欄機下方畫設安全區供行人參考柵欄降下的範圍。
決議:現場說明年底前會設置道路安全桿,安全考量人車分道行人走桿內。
註記:有關道路安全桿,經評估後,對人車分行之效果有限,且一旦設立將影響腳踏車及無eTag之外來車輛的進入。
說明:D5棟一樓門前長期停了一台載運貨車,經查並不屬於一樓住戶的車,是否有權在此停車!再者這輛載運貨車阻擋本棟進出大門之動線,且載運貨車的車身稜角凸出無安全防護,恐幼童誤撞會有頭部受傷之意外。
決議:會後由管理中心通知該住戶依照規約辦理移開載運貨車。
決議:會交由下屆管委會討論後統一辦理,修繕費用由住戶分攤支付。
第四案:區權會做出決議制定機車管制及收費標準
說明:礙於機車管理有其困難性,在此希望區權會能做出相關決議協助機車管制及其制定收費標準。
決議:本案將移交下屆管委會討論決議後再提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施行。
註記:增訂機車及腳踏車管理辦法。